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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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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常友从前给人的印象虽没有特别优秀之处, 但做事也还利索,算得上是个中规中矩的老实人,是以至今店里仍有人以为他是工作兢兢业业攒够了资历而升迁去了。    谁也没料到, 这位“老实人”在看守所里待了一段日子, 不知受了哪来的启发,突然变得狡猾起来:面对私收回扣这板上钉钉的事实, 他大言不惭地声称别人为何给他卡里打钱他一概不知;陈暮雇的人终于千方百计找到了沈俊彬遇袭的录像,付常友也一口咬定“人有相似”。    他只是和摄像头拍到的那人长相、身材相近罢了, 如果拿不出现场的DNA比对作为证据, 别想赖给他。    在怯懦和规矩的压抑之下, 某些人的“善”不过是看起来的“善”。需知人心也是一处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摸爬滚打于世,经历了多年的耳濡目染, 谁要是软了膝盖、要是想蒙着良心变起质来,那么快得仿佛早就熟门熟路一般。    盛骁辗转从业主方那儿听说了这件事。    律师悄声告诉他,这是有人给付常友支招了,他知道自己这回跑不了,想把时间线拉长, 能熬一天算一天。家里人在外面想办法疏通, 总有几个能敲得开的门。但是这样狡辩、糊弄也没什么用, 哪个法官不比他精呢?倒是沈俊彬遇袭的那天早晨, 救护车呜啦呜啦把人拖走, 又没出人命,别人来看指不定是小青年斗殴, 紫金派出所当时不可能提DNA备用,要想追究这事,可就麻烦了。    眼看只能不了了之,盛骁恨得牙痒痒。陈暮说绳之以法才是正经经商的长久之计,他那天在店里才忍了忍没动手的,现在看,这不是扯吗?要不是隔着一堵高墙,他早就和付常友把这笔账清了。    盛骁一年到头难得向他爹请教一回。    电话打过去,他的语气足够软,姿态足够低,然而盛腾飞接电话时背景音乱糟糟的,一听便知是在应酬场合。    盛骁没说上几句就被挂了电话,他甚至怀疑他爹明早酒醒压根儿想不起来这事。    气上加气,他把无辜的指节个个捏得噼啪响。    第三天天刚一亮,律师联系他,像怕隔墙有耳似的,说话声音小得不能再小:有人把付常友想法子弄出来暴打了一顿,又设计将人送了进去。    高墙铁网,这一出一进要钞票要人情要关系,哪样都不是容易事。    费尽周折之下,不难想象这笔账如何清算才能连本带利讨回来。    盛骁茅塞顿开,步履如飞。    书上说,退一步风平浪静,书上却没说,能报的仇当场报了,才是“海阔天空”。    书上没说的还是得亲爹教他,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前人诚不欺我。    可盛骁才刚抖了没两下腿,想起那晚打的电话,不免又垮下脸拧了眉:他爹怎么这么不让他省心?    都五六十岁的人了,心里不能有点数儿吗?大半夜的还在喝酒应酬,喝得话都说不顺溜?丢不丢人?    花钱雇的那些人都是插花坛里摆着看的?    盛经理心到手到,立时抄起电话给盛腾飞拨了过去。    盛腾飞何许人也?给盛骁当了三十年的爹了。    他的脑神经经过多年来的反复刺激,训练有素,但凡看到他儿子来电话就感觉臭小子惹了麻烦,并且事儿不小,这兔崽子自己摆不平。    盛老板今天的反射弧也灵敏得一如往日,本能地在电话接通之前就进入了横刀立马一夫当关的备战状态——他享不了这一口孝敬。    二人来回不到十句,如枪上膛,砰砰砰砰,火花四溅,之后“滴”地一声,双方差点没摔了各自手机。    盛骁感觉自己有可能并不是亲生的,真的,否则他和盛腾飞之间不会存在着明显的物种或者朝代之间的沟通障碍。    太难了。    这和人不能吃灯泡、纸不能叠八次、制作永动机一样,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无解,绝对无解。    吃过午饭,血液中肾上腺素逐渐下降,血糖逐渐升高,人的情绪趋于稳定,盛骁顺手摆弄了两下手机。    不知是这玩意一年年更新换代,音质变了,还是他爹一年年……总之,他听着总觉得他爹的声音和儿时记忆里不太一样。    想到这儿,心口有一股东西往上涌,让他喉头一堵,说不出话来。    只知道更想提醒他爹:给他盛骁一个面子,少喝两杯,OK?    什么鞭啊角的胜药补酒,狗屁。    滚。    盛骁对自己说,半小时。    再歇半小时,让他顺下这口气,他就找他爹好好聊聊。    这次,他保证不率先加重语气提高音量。    Our Meeting不上不下地混乱了一段时间,彻底萧条了。    这间餐厅在历城的小资群体之中曾一度口碑颇好,短短一月之内竟然连牌子上的字母都通灵似的生了锈,实在离奇,引发无数猜测,尤其是这里面还有历城知名女老板红杏出墙的花边新闻,更加被圈内人茶余饭后翻来覆去地提及。    可惜太宰治早说,“金钱散尽,情缘两断”。    太阳之下并无新事,她花开二度,也终于没能幸免,被人追债上门时遭程金鸣狠狠一口反咬。    所幸丈夫碍于婚姻关系下经济纠纷难以说清,二人一损俱损,不得不出手相助。夫妻关键时刻暂时同心,一致对外,仗着关系硬和家底厚,最终使程金鸣被一帮债主告得只剩一条裤衩。    听说这辈子只要他还是这个名字、还是这个身份证号,就要受到一系列的限制。    程金鸣离开了历城,不知所踪。    餐厅被下家接手,换了招牌。    新来的东家也是历城的餐饮老牌之一,原先踞于城市另一角,十几年数次大规模城改都没迁过店,这次盘下Our Meeting用作新开。    Our Meeting是因经营不善倒闭,地段却一点儿不差,价格比过去只涨不跌。他们大手笔盘下,可谓来势汹汹,不容小觑,历城餐饮界没空对Our Meeting男女老板的关系琢磨太久,于新一年的春天马不停蹄展开了新一轮争奇斗艳的圈城划地式营销。明泉亦不例外。    虽然程金鸣出现在生活中就像一只撵不走的苍蝇惹人厌恶,可得知他离开历城去别处讨生活,盛骁一想起来这事儿,又觉得不太痛快。    那岂不是让他有从头再来的机会了么?    朝程金鸣要账的人当时追进他老窝,却连一个子儿也没翻出来。这家伙说是没钱,其实老奸巨猾早有准备,定是后路留了不知几手。    光凭一个身份证号码和随时可以弃用重开的户头?很难能限制住这老油条。    “便宜他了。”各位总监出了电梯,盛骁压着嗓子道。    沈俊彬似乎不以为意:“你相信吗?一个人走得再远,发生过的事多多少少都会在他心里留下痕迹。环境再怎么变化,人也不过是从新的环境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从他离开滨海店的时候起,注定了他每一段都走不了太远。操心劳力地混个部门经理,就到头儿了。”    沈俊彬说得煞有介事,盛骁不禁问:“你是说他有心理阴影?说不定他就有这个本事,选择性失忆,翻篇儿了呢?我觉得他这人根本不要脸,很会装。”    沈俊彬一顿,转头看他道:“犯过的错、动过的邪念,总有一天会变成枷锁,锁住人的心。犯的错越多,锁越沉。    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得到应有的惩罚。它的形式不一,并非只以牢笼为桎梏,其中有一种,是架在心上的镣铐。那些一受到外力挤压就变形的软骨头,即便变出百般花样逃过一劫,也失去了人生本来的样貌。”    “失去自己,本身已经是莫大的惩罚。”沈俊彬淡然地反问,“不是吗?”    沈俊彬冷着脸,神情笃定,小嘴儿字字清晰地说得头头是道,这模样在盛骁看来倍感清纯。    他一下从恩怨情仇里回过了神儿。    盛骁忍不住远远朝他吹了一口妖气,语气轻薄地撩拨他:“沈总监,有说法啊。”    反正已下夜值,他登徒子般伸手作势要解领带。    电梯门一开,沈俊彬迅速收回目光,对于他的调戏连一个眼神都没回应,大步流星地朝库房走去。    酷啊,盛骁在心底吹了声口哨。    越不理人越刺激,不是吗。    殊不知,走出电梯几步,沈俊彬长呼了一口气。    他脑袋上受伤的地方早八百年就不疼了,倒是每次盛骁为了那几件旧事时不时冒上来一股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江湖气,冲动得让他按都按不住更令人头疼。    也不知刚才不着四六地扯了一通有没有用,且先糊弄过去这一段再说。    手机微微一震,登徒子发来消息:“晚上见。”    ——瞧这语气,这次大概是糊弄过去了。    程金鸣何去何从,他不好奇,也没工夫管,他的时间和精力还得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沈俊彬如释重负地锁了屏,忽而又想起了什么,脚步一顿,微不可察地笑了。    这一天,正是春光明媚,晴空无匹。    忙碌的一个上午呼啸而过,沈俊彬提前回家,拦下了一单快递。    拆开层层包裹,里面厚厚的一本乃是百翔酒店管理公司的不传之秘,每一段文字的背后都对应着真实的事件,这本书可谓是活活用钱摞成的经验教训。    受档案管理制度约束,此书的电子版是加密文件,实体书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几本,即便是他开口,也颇有些费事才把这书从北京请出来。    业务熟练和态度端正只是必要的基础,经理人的录取原则是在这基础之上考察管理人员的眼界。这书中大部分案例沈俊彬都听说过,但口口相传难免有错漏,他想起此事的第一时间就去借了。    千里献宝为的自然不是荣华富贵,如今书到手了,他才开始回忆思索:到底是什么动机在暗中怂恿着他破例动用特权?    可环视四周思来想去,他明明什么都不缺。    唯独感兴趣的……只有那个人而已啊。    有什么不对吗?    隔壁的猫都整天在贴着玻璃叫呢,春暖花开之际,他们是不是也该玩点新鲜的了?    讲道理,以他的条件,盛经理真的不亏啊。    人不能总在一个地方跌倒,沈俊彬进门之前活动了一番筋骨。    说起来……年节是团圆餐的高峰,节前节后又是企业活动的高峰,忙得人恨不能贴地飞行,所以从进百翔时起他早有觉悟,“每逢佳节胖三斤”与他毫无关系。却不曾想,不知盛骁是否酒后向韩女士说漏嘴了些什么,惹得韩女士对他关爱有加。    他只在雁门过了个元宵节,短短一周不到,活活被养出了四五斤不知藏在哪儿的肉。    往好了想,既然看不到,也许是增肌了呢?    毕竟每天和盛经理过招,这力量支持也不是寻常人吃得消的。    那些都不管了!    总而言之,哪怕盛骁是山洞里的妖精,今日他手里也有了混天绫!    紫禁之巅一较高下,就看谁有通天本领了!    “回来了啊,宝贝儿。”盛骁手拿着几页纸,倒仰在沙发上用肩膀抵着扶手。    他光着的脚搭在墙面,脚趾百无聊赖地点在墙上一伸一蜷。看这重心,这人分明马上就要滑到地上去了,也不知是怎么克服了地心引力。    地毯上散落着一地的资料,看起来不像备考现场,更像是有人想跟这些资料互相折磨,同归于尽。    “嗯。”沈俊彬于无人可见处悄抹了一把嘴角,在另一张沙发上大马金刀地拉开架势坐好,开始操作。    “你呢,下月初就要面试。经理人班你也去过,应该知道,能进经理人班的高层们业务水平都差不了,很难拉开差距。”沈俊彬耐心道,“说实话,管理公司更倾向于那些在本部任职多年,他们从零培养起来的人才,对他们来说,把这样的人放到系统中,无论什么岗位都更稳妥。另外,他们也喜欢在大城市任职重要部门,见多识广的,这一点,明泉的接待量算不上特别突出。在这种局面下,咱们得事先考虑好,凭什么让他们通过面试,舍近求远,选择你。”    盛骁:“嗯?”    “我这儿有一本天上掉下来的秘籍,一般人得跳下悬崖才能捡到。读一遍增加一甲子功力,读两遍迈入下一个境界。”沈俊彬一手将书递了出去,“你抓紧时间,还能多看几遍。”    然而他修长的手指托着书,悬在空中停顿了足有几秒,无人回应。    盛骁躺在沙发上未动,只盯着他的眼睛:“哦。”    沈俊彬报以友善的微笑。    生意场上就是这样,得诚信,也得会演。    甲乙方之间有过合作,信任确有可能加倍,但一旦彼此太过了解,生意又变得很难做——面对面一眯眼,满脸写的全是心照不宣,热情握手的背后难保想的是不是“老狐狸”、“王八蛋”。    沈俊彬微微讶异,继而温柔地问:“你不看看?”    盛骁门牙咬住一点儿下唇又放开,小心翼翼地绕过天真陷阱,眨眼望他,真事儿似的说:“不看,我盛骁不用靠任何人给我开后门。我自己慢慢来。”    沈俊彬:“……”    他受不了盛骁的可怜相儿,也不能惯着他假正经,这已直接影响到他的决心和判断了。    最要命的是,这王八蛋的眼里自有十丈软红,非要把人缠住拖走不可。    沈俊彬下意识地一甩头,试图找回灵台清明。    盛骁负气般兀自低声嘟囔:“姓程那狗日的都能考上,我考不上?你觉得可能吗?看不起谁呢。”    演得像啊!沈俊彬想给他鼓掌叫好。    但这家伙不可能不知道,在他心里,这两个人之间没有一丝一毫的可比性。    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没有。    “我用不着那个,”盛骁下定决心般深吸一口气,一翻身坐起来,捏紧手上的资料道,“你等着,我现在就把这玩意吃下去。”    “你幼不幼稚?”沈俊彬听不下去了,不屑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吃是假的,但是我不舍得跟你分开是真的。”盛骁长叹一声,说出心底的焦虑,“就算我不在百翔干,也能干别的,可那不是不在你身边了么?有什么意思?”    沈俊彬默然。    酒店人这个职业,看似鸡肋,一眼望去,常常让人误以为是没有一技之长的求职者无可奈何之下从事的体力劳动。可事实上,它正影响着无数初出茅庐的青年,由青涩、稚拙逐渐变成一个周到的人。    这种“周到”与工作时间和所处高度成正比,悄无声息又认认真真地一笔一划刻进人的骨子里。    说它将伴随人的一生也毫不夸张。    粗枝大叶的毛头小子变得心细如尘,好高骛远的人低头研究起脚下的土地。它以准则制度规其矩,以礼仪教养实其内,以察言观色明其目,以无微不至引其行。    做过酒店人,出了这个门,无论做生意还是上班,确实足以胜任大部分工作。    再加之,他不是别人,他是盛骁。    天为他高,海为他阔。    他哪里去不了?什么干不了?    沈俊彬看穿了他的把戏,却无奈七寸被拿捏个正着,只得冷脸把书照着盛骁腿上肉厚的地方一丢。    原本想用的力道在书脱手前又轻了几成,盛骁假惺惺地“哎哟”一声,双手缓冲,稳稳接住。    沈俊彬壮志未酬,心情不佳,斥他:“叫什么叫。”    盛骁:“不是叫。我这不是叹气么?万一咱俩分开了,怎么办?我想你了去你那儿吃饭?点你作陪?天天去,沈总监尴尬不尴尬?”    沈俊彬:“……”    不尴尬,他荣幸之至。    盛骁随手翻开书看了一会儿,朝沈俊彬招招手,示意他坐过来:“有点意思。”    废话,沈俊彬心想。    盛骁一手搭他肩上,问:“你呢?你又为什么录取我?”    沈俊彬据实回答:“脸。”    别装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被一个人的外貌吸引,这初衷实在无需粉饰。    倾慕博学多才不如去图书馆,欣赏坚韧不拔不如弹橡皮筋,高洁有白莲花,善良有圣母院,内在的互相吸引并不必比外在更神圣。    反倒是有趣的灵魂遍地都是,好看的皮囊万中无一。    无论因为什么,人类快乐的源泉之一不就是寻到一个喜欢的人么?    因为喜欢,所以想在一起。    他的喜欢就是这么肤浅纯粹,怎么了?影响到社会进步了吗?    盛骁偶尔做各种假设,譬如来一个更帅的怎么办?我以后没这么帅了怎么办?    那些都不在沈俊彬的控制范围内。    他所可以控制的,是有些承诺一生只许一次,他的眼睛只看一人。    果不其然,下一秒盛骁紧接又问:“那我要是老了呢?”    沈俊彬扫了他一眼。    根据这些年积累的阅人经验,他从实际出发,毫无吹嘘成分地想:这个男人,至少能帅到七十岁。    ……算了,谦虚点,六十五。    他心中这么想,却不愿说出口,否则别人的夸赞盛骁还能理智地谦虚一番,他一夸,盛骁眉飞色舞,回头孤身一人去上夜班,不免有招蜂引蝶的麻烦。    沈俊彬未开口,盛骁按捺不住,倾身逼近,满脸的无辜和好奇里不知几分真假:“怎么办?说啊!”    午后阳光和人一起朝沈俊彬覆了上来,熟悉的气息先盛骁本人一步,将沈俊彬放倒在沙发上。    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想必这个人的心是玲珑剔透的,且他专攻此道,轻易就将光源折射了成千上万倍,如携千钧之势,令人无处躲避。    沈俊彬被晃得睁不开眼,心里有一间房间,被照耀得锃光瓦亮。    他是跋山涉水的旅人,经历了风餐露宿,捱过了艰难险阻,格外珍视此刻的安好。    就在此间,就是眼前人。    高低上下……是可以一争,但与滚滚红尘人间厮守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沈俊彬懒得再跟他计较,背负顶天立地之责的肌肉也已被摸得束手就擒,迫不及待地花式投降。只余敏感的神经孤军奋战,在滚烫的手掌摩挲下万分期待,又颤栗不已。    大战一触即发。    他反手揉乱盛骁精心打理的头发,感觉整个宇宙都在他掌心里。    “怎么办……凑合过呗。”一开口,沈俊彬意识到自己在盛骁面前习惯性嘴硬这毛病又犯了,太煞风景。    他随即修正态度,柔声道:“我是说……老了我也对你……”    很好很好。    —正文完—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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